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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件事似乎是荀子的觀點比較符合。)
不喜歡當管理者,因為我覺得很無聊,但工作是店長,
我只有一個原則: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。
我管屏東店,所以店跟我一樣,也就很鬆散,沒有制度,
店裡沒有打卡機,由員工自己簽到,月底再統計時數,核發薪水,
然後出現問題,時數不太對的聲音出現了...
於是有一天,原本是下午兩點的班,我請她12點來上班,
但她後來還是有事所以晚來,就還是下午兩點到,
我自己先在簽到表那裡幫她寫上14:00,(其實我是想讓她知道我有在注意班表。)
到了要統計時數的時候,從那次之後我都有確定她每次的班表,
我先算了一下時數,到了發薪水日前,她說要先領薪水,我就請她自己算時數,
結果她統計的時數果然跟我算的有落差,內心很激動,但我還是照她說的時數給薪水,
然後我去看班表,只看那天我特地寫的14:00,被塗改了,變成12:00...
故意的!?寫錯的!?別人改的!?
一點也不重要,
只是,為了錢壞名聲。
真不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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